根據山西省事業(yè)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按照《山西省事業(yè)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公告》的規(guī)定和要求,現(xiàn)將長治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5年5月12日 下午15:30-16:30
地點:長治學院北校區(qū)1號樓10層5號會議室(長治市潞州區(qū)保寧門東街73號)
二、資格復審名單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如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一同進入復審環(huán)節(jié)。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名單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未領取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證明)、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黨支部或上級黨委出具的黨組織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應聘人員已就業(yè)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僅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四、咨詢和監(jiān)督
咨詢電話:0355-2178139 18834312517
監(jiān)督電話:0355-2178103
附件:長治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pdf
長治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
2025年5月9日
原文標題:長治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原文鏈接:https://www.czc.edu.cn/info/1054/458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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